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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篇小短文 “卖了”5万元
周大开
说起这事,还真有点歪打正着的味道。
大约是1999年,我原本带队开展三峡两岸采访纪行活动,来到靠近长江的我老家的所在市。
不曾想却“误打误撞”碰到一件终生难遇的大美事。
那天,在该市,我采访完行业内全国500强之一的一位国企厂长,他随口问我:“我们有一笔107万元的卷烟款,老是收不回来,你如果能够帮忙达到目的,我们奖励你5万元!”
原来,他们厂销往重庆某市烟草公司价值107万元的卷烟,对方卖烟后“耍赖”,总是以各种理由拖着,不想付款。
催款催到*,他们实在是没有办法,只好一纸诉状,对簿公堂。
所幸的,法院尚主持公道,判决对方付款!
可这仅仅只是昙花一现,他们仅仅高兴了“5秒钟”!
因为他们书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,在随后的几年里,他们不仅多次电话催问,而且还多次书面函催,到*甚至还多次派人当面催问,可法院那边理由千千万,任你“黄洋界上炮声隆”,“我自岿然不动!”
听完厂长如此介绍,我之内心非常气愤!
回海南后,很快,我以《任你原告催破嘴,管你厂家跑断腿,某某法院咋就无动于衷?》为题,写了一篇1000多字的小文,直接传真到重庆某市法院!
哈哈,还别说,这犹如投去了一颗“原子弹”——
当天下午,某某法院一位副院长,专门致电我:“上午收到您的传真件后,我们院长高度重视,主持召开了专题会,决定分两次执行,一个月内全部到位。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!”
我当时虽然在电话这头哼哈应付,但在心里却鼓捣着:“全国行业500强的企业,厂长曾获得全国五一奖章,你们法院尚可软拖他们几年,你们现在对我如此承诺,我内心里实在是打了一个大问号!”
一个月后,我怀着试试的心理,打电话询问重庆某市法院,回说已经执行完毕!
我以为诓我,当即致电厂长,电话那头传来了笑声:“哈哈,全靠你的笔,我们收到了那107万卷烟款。”
为此,那年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坐飞机,专门回老家领奖——就是厂长承诺的那个5万元奖励!
这也是我从文至今,*的一篇1000多字的小文,竟然“卖了”5万元!
至今想来,还蛮觉自豪——谁说一事无成是书生?谁说提笔从文最清贫?我这不是千字小文解大难吗?我这不是一文“卖了”5万元吗?
所以说,写文章也有写文章的贡献,写文章也有写文章的收获!
所以说,我乐于寂寞,甘于清贫,继续着我的写、写、写!
(此文已推送至“今日头条生机大会·聊聊创作路上的故事和经历‘百大人气作品评选’ ”)
整理 / 庄建伟